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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


什么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依法对职工的基本医疗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通过法律法规强制推行的,实行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与养老、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一样,属社会保险的一个基本险项,市辖区内的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按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这也是报销等级最高的医保。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哪个好?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二者因面对的人群、缴费标准、待遇标准、缴费要求等都不太相同,各有各的好处,主要区别:

1、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2、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3、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

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合肥市城镇职工医保

住院就医流程: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办理住院治疗的,应在入院时持“社保卡”在合肥市定点医院和“四县一市”的市级统筹定点医院办理医保病人住院登记,住院费用直接与医院结算。单位或个人欠缴医疗保险费用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

出院结算流程:办理出院结算时,病人只需支付报销后个人应当负担部分。若社保卡上个人账户资金不足,使用现金支付。结算完毕后,应及时要求定点医院打印医疗费发票、医保结算单、住院明细清单,自行留存。

住院期间社保卡使用范围:参保人员住院期间,持社保卡仅能用于在其他定点医院、药店进行一般门诊和购药,不能同时享受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医保待遇。


合肥市城镇居民医保

住院就医流程: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疗的,应在入院时持居民医保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在合肥市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病人住院登记,住院费用直接与医疗机构结算。

出院结算流程:办理出院结算时,参保患者只需支付医保报销后个人应当负担的部分。结算完毕后,应及时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打印医疗费发票、医保结算单、住院明细清单,自行留存。

住院待遇享受标准: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属于医保目录范围的,起付线以上,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70%、二级医院80%、一级医院90%;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住院、门诊特殊病和普通门诊的累计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住院起付标准(“门槛费”):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线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居民起付标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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