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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庐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居民医保住院须知”

发布日期:2017-08-01 浏览次数:2372

我院自2017年10月1日起,合肥城镇居民医保可以在我院实行即时结算报销,为我院周边城镇居民医保患者就诊提供了便利。欢迎广大城镇居民医保患者前来咨询和就诊,我院将竭诚提供优质价廉的诊疗服务。

一、普通门诊就医流程:参保人员凭居民医保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居民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时,通过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读卡机刷卡或在医保系统手工录入身份证号结算。参保居民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80%,单次就医费最高报销限额为6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最高报销限额为320元。普通门诊的报销不设病种限制,医疗费用直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算。就诊结算完毕,应及时打印发票。

二、住院就医流程: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疗的,应在入院时持居民医保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在我院门诊各科室办理住院登记,住院费用出院时直接与医院结算。


三、出院结算流程:办理出院结算时,参保患者只需支付医保报销后个人应当负担的部分。结算完毕后,医院打印医疗费发票、医保结算单、住院明细清单,自行留存。

四、患者住院报销待遇

◆ 三级医院住院 :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 600 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 75%;

◆ 二级医院住院 :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 400 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85%;→我院属于此档报销范围!

◆ 一级医院住院 :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 200 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 95%;

◆ 异地 ( 转院及异地急诊 ) 住院 :

  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 600 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 65%;

◆ 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详见下表:


五、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所发生的的医疗费用,其个人承担在政策范围内超起付线 2 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按照 50%-80%比例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进入大病报销段的部分,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具体分段比例为:

咨询科室:安徽庐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门诊住院综合楼三楼医保办

咨询电话:0551-67170636

联 系 人:蒋主任、张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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